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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二十八章 跪下!

  魔临

马知府被扒光了衣服,


挂在了城墙上。


因天气寒冷,


善于做菜的人心思又细腻得多,所以何春来在下面,为马知府点了个大火盆,为其取暖;


另外,衣服被扒光了,但依旧很贴心地为马知府披上了稻草。


不管怎么样,


侯爷毕竟没说要给他整死不是,


真弄死了,


反而是他这种手下人不会做事了。


但因为这里升起了大火盆,入夜后,很是显眼,所以吸引来了城外的很多流民,他们聚集在这里,默默地欣赏着高高在上的玉盘城知府此时的……


高冷姿态。


倒是没人敢载歌载舞,没人敢欢呼雀跃,甚至,没人敢指指点点。


大家的神情,都很麻木。


城墙的另一端,出现了郑侯爷的身影,在其身侧,站着苟莫离。


后头,站着剑圣和陈大侠。


苟莫离眼里,闪烁着戏谑的火苗,他喜欢看到这一幕,也乐在其中。


陈大侠稍微悲天悯人一些,他看着的,是城下那密密麻麻的流民。


而已经对难民有些免疫的剑圣,


唏嘘的,


是如今的三晋大地。


曾经,苟莫离还被关在雪海关地牢里时,剑圣时不时地会请瞎子把他提出来,和自己聊聊天。


那时的剑圣,


刚刚经历雪海关前的那一战,


高光过,


也高昂过,


还没来得及沉淀;


所以,剑圣问苟莫离:非要折腾这一遭么?


苟莫离的回答是:你是看我输了才这么问。


一场野人入关之乱,


大半个晋地被搅动,


百姓流离失所,死伤无数;


野人自己,十几万青壮,基本就没几个回到雪原去的,大部分被歼灭,剩余的也被当作劳工硬生生地累死在了工地上。


但,


如果赢了呢?


野人将离开雪原,重新拥抱晋地的温暖。


剑圣又问:眼下看,值得么?


苟莫离回答:不做,是当狗,眼下,也是当狗,反正都是当狗,为何不折腾一下?


因为苟莫离不会只溜须拍马,会说一些真话,所以剑圣在养伤时才会找他聊天,而那时的苟莫离,也能得到极为珍贵的见见阳光的机会;


剑圣那日最后问了一句:非得这般么?


其实,可能剑圣自己都不清楚自己问的,非得是哪般。


但苟莫离却回答得很多,


他说,


你看看燕国那位陛下,他是怎样的人?


往前数千年,都是一代明君雄主的底子。


他不晓得如何赢得美名?


他不晓得自己穷兵黩武之后美谥都得折中?


他不晓得马踏门阀后会血流成河?


他不晓得大军进发后面是百万民夫支撑,不晓得自己国内要民不聊生?


说白了,


再民不聊生,无非是饿晕一些人,饿死一些人,只要这个国还在,只要这个朝廷还在,灾年,挺过去就是了。


最怕的,


其实是那种被外敌破国之后,那人命,才叫真的不值钱呐。


没粮吃了,能吃树叶,能啃树皮,能吃草,大不了,弄两顿观音土,堵个半饱!


但刀砍过来,你脑袋,还能换个位置继续喘气儿么?


他燕国,不趁着他在,不趁着这个大好局面,尽力打出去,打服四方,呵呵;


百姓们或许会骂他,史书上或许会污他,


但千秋万代以来,


破国灭稷,那才是真的白骨满地真正的凄惨!


就像是,


你们晋人!


……


所以,在看着玉盘城下的难民时,剑圣心里,并没有太多的怜悯;


一是因为,太多太多人,拿晋地苍生来问他,要挟他,指责他,他烦了;


二是因为,他是见到奉新城内外的流民,是能够吃上土豆糊糊的,而且,他住的是寻常之家,能够从自己家里人的神色里,看到对未来的希望。


一切,


会变好的。


有些时候,剑圣自己也发现了,他似乎是自己愿意去被郑凡骗;


因为从盛乐城开始,到雪海关,再到历天城,


剑圣领悟了一个道理,


学剑,救不了晋人。


与其让自己的龙渊,继续高高在上,与其让自己的白衣,一尘不染;


但那只是飘逸了自己,于国于民,何益?


眼前这位,


他,


以及他的那些能力强得让剑圣都不得不发出惊叹的手下们,


是真的能让百姓们,过上有着落的日子的。


剑,


要接地气;


这里的地气,是真的地气;


结合自己上次开二品近乎暴毙的结果来看,


或许,


他可以以地气来引下那二品之境的力量作支撑,让自己的身躯承受的压榨和消耗更小一些。


而地气,


在哪里?


剑圣的目光,不由地又落到了眼前这个男人的后背上。


半辈子,行走江湖;


争斗、厮杀,


江湖豪杰,斩过;


一国之君,杀过;


但所见所闻之下,活得最接地气的,当属眼前这位。


郑侯爷并不知道,


自己现在站在这里,


什么话都没说,


却已然成了剑圣的“参悟”对象,


还好不知道,


否则现在还在为这迟迟打不开境界而烦恼的郑侯爷而言,真的是一种郁闷至极的打击。


而郑侯爷,


其实现在脑子里,根本什么都没在想,


他只是上来透透气,吹吹风,真的仅此而已。


陈大侠这时忍不住开口想说话:


“这个知府,怎么这么傻?”


能被陈大侠说“傻”的人,那是真的……


苟莫离笑道:


“你觉得燕人每个都绝顶聪明?任何时候,一个地方人多了后,占大多数的,往往都是傻子。


燕国,也是傻子居多,就比如那位,你当他不知道这么明显地送女人,太贴面了么?


你当他不知道,这般做,其实官声受损最大的,是他自己么?


他是知道的,但他还是这么做了,因为他觉得这样一来,可以更亲近,可以直接成为咱们侯爷门下的一条走狗。


但他傻就傻在,他误判了一件事。”


说着,苟莫离顿了顿。


陈大侠马上追问道:“什么事?”


苟莫离满意地点点头,道:


“他可以不要脸,但咱侯爷,可是要脸的。


他也不想想,


如果他大张旗鼓地,去给李梁亭,去给靖南王这般送女人,会是个什么样的下场?”


“嗯。”陈大侠若有所思,“我好像懂了一点。”


苟莫离又低头,看了看那边被挂在那儿的知府,


冷哼一声,


不屑道:


“真的,别看大燕现在铁骑无双,灭国征伐,战无不胜,但绝不是燕人都各个聪明,而是最上面那几位,领路领得好而已,就包括咱们侯爷。”


郑凡看了苟莫离一眼,苟莫离马上闭嘴。


“回去休息吧。”


……


马知府在天亮时,被解绑了下来,因为本身有点功夫底子,所以没被冻死,但也被冻得够呛;


最重要的是,这脸面,可谓是被踩进了泥潭里。


而且,这件事之后,他的玉盘城知府的位置,应该是坐不了多久了,他不嫌丢人,朝廷还会嫌丢人。


平西侯爷的队伍,也在天亮时离开了玉盘城,渡过了望江。


千盼万盼,


平西侯爷终于要驾临颖都了,对于颖都那群已经惶惶好些时日的权贵来说,简直是要激动坏了。


说到底,


郑侯爷还是慢慢活成了靖南王的样子,


他在哪里,


哪里就能安心。


以前不觉得,因为以前只顾着往上爬,等真到爬上了高台后,环顾四周以及身下,才发现处处都是好风景。


只是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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